清朝時期的蘇州楓橋鎮,是客商糧船聚集處,盡頭有古廟,是屈乞丐住的地方。屈兩腳有疾病,早出晚歸,不出楓橋範圍。

一天早起,見茅廁旁有遺落的袋子,撿起來查看,裡面有白銀數百兩,因此想到是過客遺失的,我是薄命人,哪能享受這些錢?又不知那人做什麼的,一旦丟失錢,有關性命,也說不定呢!於是回廟裡坐等。

中午時分,果然有人飛奔而來,跺腳捶胸,樣子很著急,因而問他:「先生難道丟東西了嗎?」

來客說:「是,你撿到了嗎?」

屈乞丐說:「有是有,但必須說得正確,才可以還給您。」

客人很歡喜,就說有若干封,若干數,是什麼銀色,是什麼包裝,果然說得相符,屈乞丐就拿出交給他。客人見到原來的銀子大歡喜,願分一半贈送屈乞丐。

屈乞丐笑道:「先生太癡了吧!我不貪你全部銀子,而會貪一半嗎?再說先生損失一半,我也成不了什麼大事,請趕緊走,別耽誤我乞討。」客人不得已,拿出十錠銀子給屈乞丐然後告別。

屈乞丐到了街口,看見一垂髫女(少女),樣貌美麗,依著父親而哭,圍觀的人如牆,因而問眾人。有人說:「是曹氏討債要將這個女孩抵償,所以悲哭了。」

屈乞丐問:「欠多少?」

眾人說:「十兩銀子。」

屈乞丐聽了很生氣說:「盤剝人的私債,凶惡成這樣,假設欠官府的銀子,又怎麼辦?再說十兩也不是什麼大事,怎麼為富不仁,到這種地步!」

哪知債主就在旁邊,聽了他的話發怒,指著屈乞丐問:「像你這種填水溝的人,也來說仁義?既然口出大言,你能代他們償還嗎?」屈乞丐很慷慨,就將先前客人給他的銀子代為抵償,取回欠條就散去了。

曹的原意,本來是為女子不為銀子,恨屈乞丐破了他的奸謀,就賄賂捕役,指認屈乞丐是賊,鎖住屈乞丐送交官府。

吳縣的縣令陳大人很懷疑他有冤,遺失銀子的客人聽到消息,立即奔到縣衙,代屈乞丐昭雪。陳大人聽後,高興地說:「這是義丐啊!」

按照反坐律例重懲捕役,並傳令楓橋各米行來,公告說:「所有日收米樣,都賞給屈乞丐,免他早晚沿門乞討的苦。」並且為屈乞丐披紅,吩咐用轎子送回。

於是,屈乞丐得到每天一石米的利。遂後漸漸請名醫,有人給他干荷瓣、茅術各類藥煎洗,沒幾天,腳病竟然好了,與常人一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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