杜撰淫書的報應

陳通海生於富裕家庭,自小聘秀才在家授課,飽學經典,文筆暢順、妙筆生花,不用於傳道授業、普化聖道,卻受惡友之唆使下筆撰編淫書,受當時青年男女無知之士搶購一空,因其所載極盡穢褻哀艷,使人意亂情迷、喪盡心志,耗損精神迷戀聲色,沉迷色慾陷阱,不務正業,斷送前程,使當時社會呈現污穢消沉現象,其影響之大真是筆墨難以形容。

陳通海雖然志不在賺取稿費或分紅,但憑其才氣文筆影響所致不下於一般社會災難,因此造下罪業深重,天譴難逃,城隍廟有一幅對聯如下:「為善必昌,為善不昌,祖上必有餘殃,殃盡必昌。為惡必殃,為惡不殃,祖上必有餘德,德盡必殃。」陳通海就應了此聯之旨。

陳通海本來祖德流芳,餘慶未盡,本應榮華富貴過一生,但其所作罪孽深重!本應活六十七歲,因受撰編淫書之罪報,折壽十五歲故在五十二歲時,發生不明大病,目痛失明,口中生癌,倍嚐苦楚,折壽而亡。此乃為惡「夭壽」之明證也。亡後在地獄受冥律判處挖眼小地獄五十年,受盡苦刑!

淫書之報以眼部為主,生前因「目痛而瞽」,死後下地獄受「挖眼小地獄」之罪刑,罪盡轉生後仍需再受「眼疾之苦」,因為淫亂起於眼觀美色而起淫念、罪惡之首在於眼,眼為六賊之一,如果意志薄弱者,難逃眼賊之侵襲,終成為俘虜,「非禮勿視,古有名訓」,在其他因果書刊常有多看淫書、圖畫等者將有瞎眼報應之記載。

現今世態由於黃禍氾濫,黃色書刊、雜誌、新聞、網路情色文章、圖照…等,腐蝕人心已到極其嚴重之地步了,使人沉迷其間不可自拔,其罪魁禍首乃黃色出版刊物相關之散播,令人受其扇惑流連迷戀,而不能自拔,致犯下邪淫過錯,溯其罪魁應是黃色出版物撰著作銷售與傳播者,因其所為害者何止百、千、萬人,造此等罪業者,陰律則從重懲罰。

若有犯此罪者,補救之道可多印戒淫善書,及流通散播勸人戒淫之文章,多行善事並誠心懺悔痛改前作之非,正心誠意,將功贖罪。若執迷不悟,不知悔改者,生前除了受眼疾之報應,消福折壽亦是必然之花報,死後果報必墮地獄受盡苦刑,普勸諸君當三思而行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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淫書春冊不宜留,敗壞人心造孽由;

誤落妻房兒女手,千般貽害實堪憂。



淫書一出罪非輕,金榜除名地獄沉;

書傳永世不翻身,待至書除還罪滅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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