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殿秦廣王降

詩:一到陰司善惡評  殿前孽鏡照分明

  秦城此日荒碑在  廣佈玉章集大成

今宵帶一罪犯,暫借貴堂審案,各鬼差不得擾亂陽民,違者重罰,命文判代筆。

王曰:將罪魂押進前來。

差役曰:報告大王!罪魂己押進堂前。

王曰:堂下罪魂何方人氏,姓名報上,因何罪案,如實報上!

罪魂曰:我乃南投埔里人氏,在世姓楊名日進,在世清白為人,何將我押至殿內。

王大怒曰:差役拖出去,重打五十大板。

罪魂哭曰:大王饒命願實招。

大王曰:如實招來,可免刑具之利害!

罪魂曰:我在世乃在南投,與一友人經營木材生意,友人喚丁昌,兩人起初努力工作,生意越做越大,日進斗金,丁昌為人老實,我在此時心生歹意,有一日約丁昌飲酒,待丁昌醉意有八分,將其絞死,待氣絕將其分屍,綁石頭裝入麻袋,帶至日月潭丟入潭內,以為神不知鬼不覺,日後將丁昌股份一併吞下,誰料丁昌冤魂不甘,向其南投城隍境主伸冤,境主大怒!特派范將軍來索命,罪魂就在一場車禍身亡。

王曰:命差役將丁昌帶進堂來。

王曰:堂下冤魂剛才罪魂所招是否屬實。

冤魂曰:所講無誤。

王判曰:大膽罪魂,不重朋友之義,無視天理存在,謀財害命,判爾在刀山地獄三十年,銅柱地獄二十年,轉生為牛十世。

王再判曰:念爾丁昌冤魂,在世為人忠厚,命爾領資文前往十殿投胎。來世為富貴之人,今宵審案結束,望世人諸惡莫作,罪善奉行,所以:「陽法可躲,陰律難逃也」!罪差役排班回駕!余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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