故事發生在1965年,內蒙古黃羊灘地區的村裡有一戶范姓人家,家裡有一兒一女。大兒子娶了一個陝西媳婦。小媳婦父母早亡,一直和哥哥嫂子住。她脾氣特別和順,女知青們都和她挺要好。

小夫妻婚後感情一直很好,就是很久都沒有懷上孩子。婆家因此很嫌棄媳婦,婆婆和未嫁的小姑子總是指桑罵槐,在生活上也虐待這個媳婦,讓她吃家裡剩下的飯菜,常年不給做一件新衣服。小媳婦是外地人,為人特別老實,從不敢頂嘴,一直任勞任怨。

過了幾年,小姑子要出嫁了。婆婆對媳婦說:「你是個不吉利的人,不要參加我女兒的婚禮!」在當地的民俗中,這絕對是對小媳婦極大的侮辱。這個媳婦實在是太難過了,在憤恨中喝了毒藥,她從自己的屋子一直爬到了婆婆的房門前才斷氣。婆婆害怕了,就請了個巫婆來看。

巫婆說,媳婦是小人,入殮後必須將她手腳用鐵釘釘上,胸口處壓上重石,讓她永世不能翻身,否則全家都會有麻煩。他們相信了,就找了打釘子的王鐵匠,還有一個叫馬金名的來幫忙。他倆一起用釘子釘在了死者手腳上面,找了個小磨盤壓在她胸口上面,然後草草把她埋在了一個土城牆下面。後來,小媳婦的哥哥、嫂子來了,問自己的妹子到底是怎麼死的。范家人支支吾吾也說不上來。哥哥嫂子是外地人,也沒有文化,雖然懷疑妹子死得不明不白,可也拿他們沒辦法。范家賠了些錢,就把他們打發走了。

俗話說,路見不平有人鏟。周圍有人了解情況便找到了范家人,要求這家大兒子去醫院做檢查,一定要給死者一個說法,不能讓她就這樣死得不明不白。檢查結果太出人意料了,這家的大兒子有死精症,所以兩夫妻才一直沒有孩子!小媳婦這麼多年所受的精神辱罵、生活虐待和臨終所受的屈辱,全是冤枉的,等於是被這家人逼死了!

范家人做的事在當地引起了公憤,報應很快就來了。沒過幾天,范家的婆婆和公公突然都同時得了半身不遂(偏癱),一人左半身,一人右半身,老兩口一齊中風了。哪有這麼巧的事?入殮時參與打釘子的王鐵匠每天夜不能眠,他對別人說,每天晚上都有個披頭散髮、沒有下巴的女人在他家敲盆砸碗。王鐵匠知道自己做了虧心事,就回了老家湖南,不久就聽說他上山砍柴時摔死了。另一個參與者馬金名原來能吃能睡,身體健壯如牛,突然吃不下東西了,到醫院一檢查,晚期肝癌,沒多久也死了。小姑子聽說父母半身不遂後,坐車來看望老人,在路上出車禍被撞死了。

沒過多久,范家就只剩下了大兒子一個人。他深知是自己的原因才造成今天的局面,悔恨早沒去做檢查,害死了媳婦。他請人重新安葬媳婦的遺體,將鐵釘去掉,磨盤拿掉。

讀了這則故事,我對因果報應更加深信不疑。素材源於網絡,事理發人深思。因為沒生孩子,婆婆就稀裡糊塗地將不育責任全部推到兒媳婦身上。對兒媳婦,生前是無窮的羞辱與虐待,逼死人命;人死之後還聽信迷信,對她的遺體做出這等天理不容的事。人在做,天在看,這樣的惡行,感召相應的業報,也是順乎因果法則的事。

有人懷疑是小媳婦冤魂在報復,還是業報所致?據《閱微草堂筆記》中有一則附體事件中記載,正常人的身上都有一股熾烈如火的陽氣,鬼道眾生根本近不了身。若人為惡太甚,陽氣衰弱到了極點,就像失去了免疫能力的人一樣,冤鬼才能接近。業力使然,即使沒有冤魂不散,也有天災人禍。所以說,因果報應不虛。

可以肯定的是,巫婆遲早也是要遭報應的。民間所謂的通靈人士,自己多半下場悲慘,家族衰敗。給人出餿主意,動不動讓人殺生祭祀;妄說什麼夫妻八字不合、父子不合,拆人姻緣,破人人倫;收了錢就不問情由,畫符做「法事」。

眾生無緣不聚,無恩不會,無債不來。鬼神致病的人,多半是冤親債主的報復。這如同兩個人打架,通靈的人收了錢,就幫一方打跑另一方,或殺死另一方,哪能不遭報應?

佛法講冤親平等,如法懺悔罪業,將念佛誦經的功德迴向給冤親債主,祈求佛力加持,化解宿怨,達成和解。這樣的做法,才是讓病人、冤親債主及助人者三方都受益的解決方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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