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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府審案實錄續篇第一回真病無藥醫,特效之藥,難治賭性堅強之症

冥府第三殿宋帝王降

話今宵由酆都之邑,率領吾殿兵、將,特別提押一罪魂至陽世,藉由貴鸞堂作為臨時堂,審示罪魂三世因果纏報之苦以警惕世人,冥府地獄不因世人不信因果、不信鬼神就不存在,切莫種下惡因。

請貴堂主筆司代筆並口述傳真,錄鸞生齊抄錄。可!將殿外罪魂押入公堂來。

將軍:稟主公,殿外罪魂已押進公堂內跪於案前,請主公定奪。

冥王:案下罪魂,本籓今宵帶你到此陽間善堂,乃是要藉你的經歷,將在世時所行種種惡事,親加詳述。並將累世為人的經過,以及回冥後慘受苦刑之狀況,詳細說出以便警惕世人,莫再步入你的後塵。現在你可先將前二世為人時所做之事,以及死後在冥府受判經過,再於後世,如何為人償還業債的過程,以及現在冥府所受種種的慘刑,依照順序一一詳實說出。

犯魂:小女魂姓施,前二世為人時,不信什麼是因果,更不知什麼是靈魂不滅,只知道現實上該享受就享受,沒能享用就想盡辦法奪取而胡作非為,謀人錢財、害人性命,雖百密而無一失且能逃過陽律,本以為人不知鬼不覺,當能享受一生,孰不知死後靈魂才知道,還有因果這一層面。來世自己的人生將被業障緊緊控制,生活環境將再受業力拘束,一生所受的惡運及劫數,半點也無法逃過該受的苦報。

小女魂前二世乃是一男子身,出生於清朝雍正年間。姓孟,名叫繼正。我的父母本是在家中做一小本生意,由於只生我一子,所以從小對我非常寵愛,有何需求沒有不答應的,凡事均順從我的心意,養成我從小就頑皮好玩的個性,從不好好做事,對於聖賢的書籍毫無興趣。雖也曾送我到私塾讀書,但學習不到五天的光景我就不想去讀了,我的母親對我也毫無辦法。我又向母親說,我們家中是做小生意的,只要能夠教我一些記帳的方法,將來就可以做生意維持生活了,所以就在家中跟著父親做生意。

後來,年齡漸漸長大之後就經常往省城去辦貨,在辦貨之中也認識了一些朋友,這些朋友有時也會帶我到遊樂場所遊玩。有一次,我到城裡辦貨時,這些朋友便帶我至一賭場賭博,在賭場中我一玩感覺非常刺激就上癮了,終於忘了要回家,玩了三天三夜,將所帶來辦貨的錢輸得乾乾淨淨才回家。回到家之後,父親便責問我這幾天到哪裡去辦貨?又辦的貨在哪裡?我因賭輸了錢,心情甚為惡劣,看我父親嚴詞逼問,於是口出惡言相應,氣得我父親心臟病發作而昏倒於地,這時我才驚慌地把父親扶到床上,並請來醫生診治。

從此之後,父親的病因年歲已高無從起色,拖了半年時間而辭世。辦好了父親的後事,以後家中的生意便由我一個人來掌管,我對於使用家中的金錢便有了自主權。

由於曾於賭場中輸了不少錢,故心有不甘,在辦好父親後事的第二天,我隨即又帶了金錢,騙母親說要往城裡去辦貨。到了城裡便到賭場賭起來,從此之後我的賭癮越來越深。賭桌上雖然有贏也有輸,但總是輸多贏少。因為我已經迷上了賭,所以對家中的生意也就不常去照料。可憐!我的母親就是如何的規勸,雖然知道為我好,但我還是無法抵抗賭癮。一去賭場就不回家,回家之時都是因輸了錢而回家取錢,所以也很少在家過夜,對於母親的生活也就談不上照顧。一個老人家看到愛子如此沉淪墮落又無法喚醒,家人內心的痛苦也就可想而知。在萬般無奈之下想到自己老伴已離她而去,唯一的兒子又如此不肖,只有自怨自艾命苦。

有一天,我正在賭場中玩得不亦樂乎之時,而苦悶無奈的老母卻在家中懸樑自盡。當鄰居發現後便到城裡來四處找找,這時我才急忙趕回家,回到家時母親已死了一晝夜。雖然我很傷心,但把母親喪事料理完畢之後,我的賭癮又發作了。我的賭癮就像毒癮一樣,使我整天在找錢,我手中一有錢,內心賭癮就來勢洶洶像從我骨頭內竄出,手中一張張的紙鈔,就像催命符似的,心裡實在衝動,恨不得赤兔馬直奔賭場。我一賭就是三天不覺得累,縱使三、五天累到眼皮酸痛,還有堅強不服輸的意志撐起,這時只有輸贏二字,更不用說對家計的責任心或什麼將來打算,於是乾脆把家中的生意收起來,大門深鎖不再做生意了,反正也沒有人講我、管我,我也可以長期在賭場中混下去了。但沒有想到,不到一年的光景,我不但將家中金錢輸盡,竟連住的房子也輸掉了。

年紀輕輕的我身無分文,最後被賭場趕出來又無家可歸。在家鄉中左鄰右舍看到我便指指點點,說我只因"好賭"二字敗盡家產、氣死父親、母親也上吊,並說幸好沒有娶媳,否則苦了媳婦,若再生兒,媳婦決定會更苦,成為飯後茶餘沒完沒了活生生的話題。

我在消沉之餘便到山中去,回想一生所行所為實在是太不孝了,而且從來沒做過一件正事,把父親留給我的家產完全輸在賭場中,自覺罪大惡極,在山中一棵大樹下想要上吊自殺,步母親的後塵。因為在山中上吊無人看見,也不會丟人現眼,於是在上吊之前我便放聲大哭,沒想到此時正有一個商人路過,聽到我的哭聲後前來一問究竟。

我本來不願意說出自己上吊的原因,但在此善良商人婉言相勸之下,我便一一道出此個中原由,但我不敢說出自己敗家之事,也未說出令父母親氣死的事情,只說我身無分文父母又早亡,自己又無兄弟姐妹也找不到工作,覺人生無用故才要尋絕路。商人聽我之言非常同情,隨即吩咐隨身僕人拿了一百兩銀子給我,要我以這些銀兩做本錢好好再來經營小生意,並勸我天無絕人之路,何況我年紀尚輕,他日必有東山再起的機會。

當我看到商人的家僕打開包袱拿銀兩之時,包袱中尚有甚多的銀票,頓時我又萌生強烈的賭癮,心想如果這些銀票均屬我所有,則我真又可東山再起,不但可以贖回我的房子,而且還可以做比以前更大的生意。

所謂賭場磨練賭博人的心,賭徒只有輸贏不講任何情義,此時我的賭癮更埋沒天良,於是利用這位商人和其家僕沒有注意情況下,我從地上撿起了一塊又大又尖的石頭,先往僕人的頭上重擊下去,僕人馬上應聲倒地,此商人在驚恐之虞我再對準他打下去,接著也倒在地上,以後還聽到微弱呻吟聲,一不作二不休就乎伊死,於是又拾起較大的石頭,朝他倆的頭殼打得稀爛,心想在此荒山野外也沒有人來,真是神不知鬼不覺,挖了一個大洞便將此兩人草草掩埋,之後拿了包袱才回到城市裡。

我先將房子贖回來,然後再裝修門面做起生意。家鄉的人以為我在外地做了事業發了大財,而我從此以後雖也偶爾到賭場,但因殺人取財,以後總不能長此下去,卻已不像往日那樣的沉迷。

過了一年,我也娶了妻子。我的妻子是楊花水性的女人,他是因為看上我有錢才嫁給我的。本想從此以後可好好享受過一生,不料過了兩年,有一晚我在睡夢中看到此商人與其家僕,兩人滿頭是血來向我索命,我一驚而醒,感覺他們兩魂隨時都在身邊看著我,慢慢就精神錯亂。

雖然可以知道自己一天到晚滿腦子都亂想事情,但心不由自主,一直想著無用的雜事亦無法睡覺,因為長期無法安眠脾氣變得容易暴躁。會突然暴衝的情緒像被人操弄著根本無法控制,妻子隨便一句話,當場發作接續向妻子打罵一番,打得我妻滿身是傷。如此過了半年,我妻因為受不了我的打罵,趁著夜晚便將家中銀票、銀兩以及值錢的細軟捲逃一空。待清晨我起床之時,家中已是空無一文,隨即在我視線中又看到商人與其僕人倆人惡狠狠的看我、罵我。就在又氣憤又驚恐之際,就如同先父一樣心臟病發作,隨即心臟麻痺心跳停止,一命歸陰。

死後魂魄被兩位鬼差押到冥府,在冥王案前與商人及其家僕當面對質。冥王以我一生無作半點正事又氣死父母,且因嗜賭敗盡家產,而今又恩將仇報將慈心濟助的商人害死,謀財害命惡實貫滿,判我慘售鋸磨地獄受刑五十年,挖心抽腸地獄受刑五十年。

為彌消在世嗜賭一生不事勞作,並要承擔被害僕人未了的操勞命債,先再轉世於非洲的衣索比亞北部,投生為沙漠中的馱鹽的駱駝,這種駱駝命比氂牛還苦阿!每天要在沙漠烈日近五十度高溫下到鹽場,毫無遮蔽受燄陽曝曬、高溫烘烤整日。在鹽場馱負堅硬沉重的鹽磚後,開始好幾天沒日沒夜的長途運鹽行走。每日要忍饑、耐渴,辛苦抵達鹽商市集後才能輕鬆吃飽喝足。生死簿內已註明"轉駱駝兩世,陽壽四十及五十年。駱駝操勞命盡歸陰後,應緣隨即再投生人世。

前世我便出生在桃園一施姓人家的女兒,我家務農為業。出生之後我便左小腿麻痺,右腿尚健全。我的父母從小因看我一腿殘障,所以心中感到很內疚,對待我也就十分的疼惜。我從小就非常懂事,對父母非常孝順,雖然殘障,但對於家事及農事我都做得非常好,雖然父母不忍心我做,但我總是搶著要來做。待我年歲漸長,可憐的父母因積勞成疾,在我十六歲時便臥病在床。由於家中只有我一個女兒,所以照顧父母的病便完全由我一人承當。我一面做農事,又要把農作物挑到市場賣,然後買米回家,回到家中又要做家事,也要照顧兩位老人家,身體殘障的我,要做這麼多的事情,其中之苦我均能咬牙撐過,身心所受的苦楚我又能向誰說呢?父母總是我們最親的人,我雖然如此忙碌困苦,但我從無半句怨言,仍然把父母照顧得十分妥適,可以說是苦了自己來照顧父母。直到我二十歲時,父母才相繼去逝,只剩下孤單的我。

在鄰居的關懷和幫助之下,為我問了一門親事。雖然我的腿殘障,但我的面貌長的不難看,況且我做事也很能幹,所以我的夫家並不嫌棄我,仍將我娶過門。待我與丈夫要洞房花燭夜之時,才發覺我的丈夫竟然是一位下半身麻痺且已四十多歲的人,因其年輕時生活放蕩,不知在哪一個風月場所染上性病,致使其下半身已完全癱瘓了,其家人為了找一個女人來服侍他,就以金錢來誘惑我的鄰居,假意對我關懷將我騙嫁過去。此時的我心中只有暗自叫苦,但已來不及挽回了。

婚後,其家人又藉口說我的丈夫既已成家,此後當分居各自生活,將我丈夫和我趕回娘家,說反正我也沒有兄弟姊妹,回娘家去住便可以專心照顧我的丈夫。我是一個腿殘的弱女子,又有何能力與人爭辯,只有認命將我丈夫帶回娘家。沒想到我剛剛侍奉兩位生病的父母,本想已卸下了重擔,然現在所要服侍的卻是比父母還要辛苦。我的丈夫因下半身已殘廢,事事都要靠我來服侍,如稍有不如他的意就會用東西摔我、打罵我。

我為了照顧他的生活,只好每天往他處做些自己能力能做的事,已賺取微薄的金錢來生活。此時我遭逢的困苦比以前有過之而無不及,在外面工作,人家譏笑我殘障,會找一些難做的事要我做,我都一一咬牙忍受。如果回家晚一點,丈夫又是罵又是摔打東西,在這種環境中過生活,其中之苦可想而知。就這樣我一生從來沒享受到半點人生樂趣。在我三十五歲時,身體就漸漸感到不支,此時丈夫因病而亡,在丈夫死後我也臥病在床。別人生病時有我服侍,現在我生病了卻沒有一人來服侍我。可憐的我拖著生病的身子為了自己三餐糊口,尚要出去幫人做點工作,換來幾餐米飯度活。如此過了三年病情加劇,因無錢就醫而病死家中,我的屍體乃由慈善機構代為埋葬。

死後我的魂魄被鬼差押到冥府,這時我才了解,現世所以會帶先天惡業,出生即殘障,且過得如此苦楚、如此淒慘,這一切均是為了償還孽障、受果報而來。因為前世我父母寵溺我,管教失責,而我一生都沒有盡人子之力,所以現世父母亦即我前世的父母,命運安排要照顧父母後半生,我的丈夫即是被我害死的商人來轉世,我丈夫自然不會疼惜我,就是嚴厲的態度對我,這些均是因果關係是報應。

冥王再判我接下來不久,因被害僕人下世投轉於印尼,是一間公司的老闆,我將隨僕人轉世於印尼,為老闆賣命工作償還業障。

冥王:今,為著金篇,讓眾生知曉苦報之由,再明示罪魂將來所歷之世。被害僕人幾經轉世,下世因緣將是印度尼西亞共和國一間硫磺開採公司為重要股東,罪魂投生於東爪哇火山口附近的一個貧窮人家,祖、父皆以挖硫磺工為生,因家庭環境〈業報形成環境且受制於環境"業力"〉,十幾歲就要跟隨其父及兄長,在近三千公尺高的火山口挖掘硫磺塊,每天要忍受灼喉刺眼而有劇毒的硫磺煙〈二氧化硫〉,並扛著七、八十公斤的硫磺塊在危險崎嶇山路賣命工作,因長期受硫磺煙侵害人體神經及肝、腎功能,三十二歲牙齒將掉光而失去正常口福之能,而後因身體快速衰弱,三十八歲時因擔硫磺塊失去平衡跌落山下,腦袋爆裂後墜入鹽酸湖中,死於既定的非命,如此才能結束對被害僕人的命債。

犯魂:我真的不想活了!從雍正年間到現在,二百多年陰陽來回輾轉,沒有過到一天好日子,希望今天我的苦報能警醒世上的賭徒,不為家庭著想也要為自己來世的因果打算,賭桌一時的刺激享樂,換來三世、四世不知何時出頭的因果苦報。

冥王:現世身殘、貧賤,難道是上天不公之理!施罪魂所述其三世因果的報應,相信可讓在世之人開一眼界。勸世間為人夫、人妻或人子者,愛惜緣份愛惜家庭,既然夫妻就要共同好好經營家庭,莫因賭博使家庭起風波,讓一方怨聲不息,更使家庭因此破敗離異,且續要受百年因果的苦楚報應,這是否值得?世人自己抉擇。今宵審示至此,將罪魂鎖枷押回冥府。

後語:萬物身中的靈覺()是一種玄妙的東西,若遇到前世或宿世有因果關係的人,自然會產生意念或感情上的對應。所以有人偶然初次見面就能滔滔不絕投機的暢談,但此尚無法論斷決定善緣,因果業報的執行往往跟在因緣的後面,所以有好、壞相隨之理。人生命運三災八難在所難免,每一次遇到的困難就是增加人生的歷練,所以豐富的成長經驗卻是忍受痛苦磨練出來的,每一次遇到的大大小小災難,損失金錢、物質或血光之災,都有可能是為了彌消我人宿業的因緣,此故,好與壞是沒有絕對性的。人生有此理念,或許稍能釋懷於過去吧!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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