歎世人!貪戀紅塵逐欲流,終生奔波死方休!

憐世人!執著妄念愁難斷,蛇欲吞象自尋憂!

看世人!苦鑽名利何時盡,到頭坯土空遺留!

勸世人!速訪真道求仙去,明師點破逍遙遊!

請示者:曾作○,男,六十三歲,住苗栗縣後龍鎮溪州里。

查:曾信士,家運非常惡劣,妻女均患精神異常之症。妻子吳菊妹已患十餘年,長女已患三年餘,其理為何?因有冤靈母子三名,長期附身曾家作祟之故。

前世曾信士是男身,也姓曾。早已娶妻,元配名魏鳳花,生一對子女。因家道富有,飽暖思淫欲,故再娶一貧女李燕玉為妾,亦生下二男二女。李妾生性善嫉,思欲奪占夫家所有財產。元配魏婦,生性善良,不善言語。你常聽信妾言,而與元配感情日疏。後你不幸因足傷而引起破傷風暴亡。李妾恐家產被元配魏婦所繼承,遂雇匪徒,乘魏婦於清明節祭掃亡夫之墓歸途之時,將魏婦母子三口,先以木棍擊斃後,再將所乘用的驢車,連人帶車推落山澗。村人均未悉李妾這陰謀,都為魏婦母子的意外死亡嗟歎不已。李妾母子終於得到信士前世所有的財產。

本世信士之妻吳菊妹,即為前世李妾所轉生,故而十餘年來精神失常,即此理。你的長女為前世李妾所生的兒子,本世再為女兒。因前世繼承、侵吞不該得的父產,今生亦精神失常受報應。你前世為人夫,為人父,未能秉公待之,當受此累。現住於曾家之母子冤靈,即前世原配魏鳳花母子三人,均領有陰旨前來干擾。如欲解此冤,宜速向真道進修,再發大善願。所行功德指名廻向給魏鳳花母子三人,另於神佛座前懺悔求赦,則可漸解此因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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