請示者:黃舒○,女,三十五歲,居住虎尾鎮長春路。

信女為己身不可告人的陰疾,已花盡所有的財產,致走投無路。起先聽信江湖術士之言而改名,又求道發願清口,設佛堂渡人。更於佛前另發大願,願將終生所得,除生活費用外,全部奉獻道場。十五年來所積的功德,仍無法消此業障冤疾。其實並非上天、仙佛不慈,也非功德無法消業,實乃信士宿世所種的因果太過深重之故。你的道中前賢由於未明此理,只再三鼓勵三施,而未解釋其中的因果緣由,致信女已對人生、宗教全無信心。

查:你本蘇州名醫轉世,清末執壺行醫,精通婦科,為當時蘇州各妓院特約的名醫。凡歡場女子暗結孽胎者,均由你下藥墮胎。由於一生殘害生靈無數,殺業極重,故今生雖力行佈施十五年,仍無法化解陰疾〈注十九〉。此為冤疾,非你的祖先作弄,信女勿聽信類此無稽之談。

欲解者,宜速參與實質放生,繼續行功立德,吾佛再懇求上蒼化解此因果,則貴人自現,冤疾漸癒。

〈注十九〉:編者有一位朋友任中醫師,常為人用中藥墮胎,再取高價。諸多修行的朋友勸他別再為人墮胎,因為利潤迷人,故無法戒止。後來他年輕的妻子得了子宮癌,子宮整個切掉,無法生育,才驚懼報應臨頭,從此收手不幹這事。

另有一位師兄為婦產科醫師,因為診所位於繁華地區,常有風塵女郎以及良家婦女不小心懷孕來要求墮胎。由於收費挺高,賺錢容易,所以乾脆在外頭的招牌上掛上「月經規則術」以大肆招攬顧客。後來經家人介紹來皈依編者的上師學佛、聽經。

有一天,上師私下約談,請他別再做這事、賺這錢。上師說:「我入定查過,你如再幹這事,會禍延子孫,並斷你慧命。」這位師兄當時滿口答應,但事後仍熬不過金錢的誘惑,繼續為人墮胎。不久,他的大女兒眼睛竟逐漸失明,經醫師檢查,是視網膜剝離。他自己則逐漸在一些損友的障礙下,離開道場。上師告訴編者:「殺業如此重,陰氣重重,如何來學佛?」墮胎之業甚重,無論是造作者、教唆者,均逃不了惡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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