觀世音佛祖

詩:瓜月地府開鬼關  亡靈放假遊臨凡

  若遇前冤隨身附  因果無休討報還

示:瓜月即俗稱「鬼月」的七月。世人逢此月,均諸事不取,以避不吉。幽冥地府依例於陰曆七月初一日,大開鬼門關。凡非犯罪被禁的亡靈,均蒙恩賜准放假陽間,享受陽世後代子孫或世人的普施供餐,此即俗世「普渡」的來由。世人為表誠意而各處舉辦普施孤魂的活動,並稱亡界先靈為「好兄弟」,實為極富人情味的鬼節。但自地府放假外遊的亡靈,若巧遇宿世的冤親債主,現為陽民者,則附纏作弄以討前冤。此即是世人所常說的「犯沖」或「沖犯」。本書所述的「沖犯」皆是此意。

請示者:廖雲○

住址:台中市北屯區。

廖信女於陰曆七月初一日午時,被其女江秀美騎機車載著出門辦事。適遇由地府放假的女遊魂王清花,被王清花推落車下致腦部受傷。雖經住院急診開刀,剖腦急救,因冤結未解,業障所纏,加上本身善功不足,而於今日卯時別世。此因果為信女前二世所結。

前二世,信女為一渡船夫,於溪上操舟,為行人及貨物載渡過溪,收取微資為生。有日雨夜,有婦女王清花母女,與夫吵架,欲回娘家,而至河邊雇舟渡河。因逢大雨傾盆,又值半夜深更,已無行人路客。王姓母女,本屬富眷,故攜帶貴重細軟。由於財物露白,而引起前二世的信女的殺機。當操舟至河中時,竟取修舟用的鐵斧,將王清花母女,雙雙活活劈死,再將王氏母女的屍體,以石頭綁住,投沉河底。因雨瀉如注,離岸已遠,無人知曉,而後奪取王氏母女的銀兩。此為信女二世前謀財害命的因果。

王姓母女被信女謀害後,其女應因緣已投生他處為人。事關天機,吾佛不便明洩。另王母清花另有因緣,未再投胎。信女殺人之後,不久即受天譴,重病死亡,死後在冥府受盡苦刑,二世後再轉為女身,為廖家之女,名叫廖雲○適逢本(七)月初一日,地府依往例大開鬼門關,放亡靈假遊陽世。當王清花女魂與群靈同遊至台中時,無巧不成書,正遇廖信女被你的女兒用機車載著出門。陰陽會遇,仇人相見,分外眼紅,王女恨心遂起,當場將信女推落機車下,摔成重傷。

你的女兒江秀美因與本案無關,故無礙。望你的家人,明此因果來由。如能以廖信女的怨親債主的名義行善,尤佳也。今特洩述此案,望世人閱後戒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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