觀世音佛祖

詩:世道澆漓失古風  人心思變難大同

  倫理親情何處覓  天義公理應揚宏

  觀惡言相莫難過  增我心量添福德

  迴光反照善體諒  能仁寂默南無佛

請示者:方進雄,男,四十七歲,住臺北市興隆路。

查:方信士所患乃人人談之色變的血癌。

信士目前以西醫救治,但現況甚危急。若依因果的律法,此因果冤疾恐有再惡化之虞。因為宿世的冤欠未了,正在清償中。

因信士的宿世尚有因果未了,故前世犯水厄,不幸跌入水中而亡。因年紀尚小,且屬枉亡,故無善惡功過可評。

信士前二世,出生於清咸豐年間,為浙江饒總兵署下的名將,名曰黃威。在與太平天國長毛軍開戰時(按:咸豐元年即太平天國元年),信士為討軍功,曾藉機濫殺無辜百姓。此為前二世所造的因果。

現在方信士所患的血癌難癒,即此二世前冤亡的群靈憑附報冤之故。自下元甲子後,歲逢虎兔(寅、卯)交歲之時(即一九八六年與一九八七年交替年間)群靈至信士府宅討索命債。幸方家祖上有德,及本世尚知修道行功積善,而在病發住院的四旬(四十日)後轉危為安。兩個月前,舊疾再度復發,亦此因果之故。幸信士能續行善功而自蔭,否則此疾非只如此而已!

若論此次前來討報的群靈均領有冥令。依陰律,信士於兩月前血癌復發時,即應坎坷拖命至年底,花盡無數的醫藥費,才在痛苦中含恨而亡。事關天機,吾佛已洩明至此。若能速再懺悔佛前,續行善功,求赦前二世所造的惡業,則上蒼定能慈悲,賜准提早結束因果。今後餘事,吾佛未便再洩露,此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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